本书的研究始于一个基本问题:生命个体为什么会产生行为,又如何通过行为改变自身及周围世界?
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生理机制、心理活动、学习经验及环境条件等不同角度作出解释。
但是,如果希望进一步理解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就需要将主体对自身的认识、需求的形成、目的的确立、行动的构建与现实结果联系起来。
《行为逻辑》以系统论为重要理论基础,尝试从行为的发生、主观构想到现实实施及其产物,建立一套具有连续逻辑关系的解释模型。
经过前十章的分析,本书形成了以下基本认识。
一、行为与实践的统一关系
行为是本书的基本研究对象。
生命个体在一定内外条件下,通过相应机制产生行为,并对自身或环境发生实际作用。
这些行为具有不同的发生机制。
有些依赖先天已有的反应结构,有些受到后天学习经验的影响,还有一些受到主体主动确立的目的指导。
因此,行为不能简单等同于有意识的行动。
本书将具有主观能动性、受到主体主动确立的目的指导的行为称为实践。
实践属于行为,但一般行为并不必然属于实践。
这一关系,使不同类型的行为能够在共同框架下进行分析,同时保留各自发生机制的差异。
对于一般行为,可以研究其发生条件、作用机制、实际过程、结果及可能存在的反馈关系。
对于主观能动实践,则能够进一步分析主体如何认识自身状态、形成需求、确立目的,并构建实现目的的行动信息。
实际实践中,主体还可能依靠先天已有的反应能力及后天习得的动作能力完成具体行动。
因此,一项整体实践可以具有明确的主观目的,而其中的某些局部动作却不需要独立进行目的与方案构建。
这种区分,使一般行为与主观能动实践能够统一于同一研究体系,同时保持各自的概念边界。
二、主观能动实践的九环节模型
本书提出,主观能动实践可以按照以下九个环节进行完整的逻辑分析:
存在→需求→动机→目的→目标→方法→方案→行为→系统。
存在,是意识体对本体及其状态的基础认识。
这种认识包含对本体当前状态的认识,为需求的形成提供基础。
需求,则是在这一基础上引入基准状态,通过比较认定当前状态存在需要弥补的缺失。
在需求基础上,主体形成满足需求的意识活动趋势,即动机。
目的进一步体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表现为主体主动确立抽象的预期结果。
目标则对目的所规定的预期结果作出具体化构建,使主体明确希望实现什么,以及按照什么标准判断相应结果。
从目标进入方法,主体开始构建实现目标的一般性行动信息。
方法可以涉及主体准备实施的动作、动作之间的连接关系及其基本组织方式。
主体既可以主要利用本体已有的行动能力,也可以主动引入外部工具,借助工具的功能改变实现目标的行动方式。
路径则可以从空间位置、相关客体及接触关系等方面,描述行动过程中的特定信息。
工具与路径分别体现方法中的不同分析维度,不构成独立于九环节之外的新逻辑节点。
方案在方法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特定时间、空间、资源及内外条件等实施信息,使一般方法形成具体的行动安排。
方案还可以包含预先设定的反馈、矫正及复盘规则,但不能因此被认定为已经包含尚未发生的实际反馈信息。
行为作为九环节中的第八个环节,特指主体将相应行动信息付诸现实的实践。
实践通过作用于客体,使客体的状态、要素或连接关系发生实际变化。
这种变化既可以发生于外部环境,也可以发生于主体自身。
最后,系统从实践产物的结构与功能角度,考察客体改造的结果是否形成满足原始需求的功能性结构。
由此,九环节模型将主体的基础认识、需求形成、主观构建、实际行动及功能结果联系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实践逻辑路径。
需要明确,九环节并不意味着主体每次行动时,都必须依次经历九段清晰、可以直接观察的意识活动。
同样,实践已经发生,也不意味着最终必然形成满足原始需求的系统。
本书所构建的是从存在到系统的完整实践逻辑。实际实践可能中止、失败或偏离原定目标,因而未能实现这一完整路径的最终功能结果。
因此,九环节模型既可以用于分析完整的成功实践,也可以通过其中不同环节的关系,分析实践未能取得预期结果的原因。
三、雪球式递进与全信息包含
在九环节模型的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提出雪球式递进与全信息包含原理。
这一原理是本书尝试建立的核心理论命题。
按照这一命题,九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不仅表现为前一环节为后一环节提供逻辑基础,还表现为后续环节对前序逻辑信息的完整继承与新增。
在完整的逻辑规定中,后一环节应当包含此前环节的全部逻辑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增加自身特有的信息。
例如,方法在目标基础上增加实现目标的一般性行动信息,同时继承目标及其前序环节的逻辑规定。
方案则进一步增加具体实施信息,并继承其所依据的方法及更早环节的逻辑规定。
这种关系并非仅仅说明方案依赖方法、方法依赖目标,而是要求完整的后续逻辑规定能够容纳此前的全部相关信息。
因此,本书将这种逐层继承与增加信息的关系称为雪球式递进。
但这里的全信息包含,需要明确其分析层次。
首先,它指向完整逻辑规定中的信息包含关系。
其次,它不能直接等同于主体在现实中始终保存、记忆或意识到全部前序信息。
最后,实践产生的客观结构,也不必然在自身物质组成中完整记录此前所有认识与规划的细节。
例如,主体在实际实践中可能修改原定方案,甚至重新选择方法。
旧方案可以作为完整实践历史的一部分参与分析,却不能因此认定修订后的执行安排仍然逐项保留并使用旧方案的全部内容。
因此,逻辑信息的包含、现实认识中的信息保存,以及客观产物中的信息留存,需要分别讨论。
本书通过相邻概念分析及具体案例,尝试说明九环节之间的逻辑承接关系。
但严格的全信息包含能否在不同类型的完整实践中普遍成立,仍然需要进一步论证。
尤其对于目标变化、方案调整、执行偏差以及多主体协作等情形,必须明确哪些信息属于需要继承的逻辑规定,以及采用什么标准判断这种包含关系。
只有建立这样的判断标准,雪球式递进才能超出概念排列本身,成为具有独立解释能力的理论命题。
四、实践的产物与系统功能
本书关于实践产物的讨论,以系统的要素、连接与功能三个基本方面为基础。
要素是结构的组成部分,连接是要素之间的关系,功能则是相关结构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满足特定需求的作用属性。
同一客观结构可以具有不同功能,而不同需求主体也可能依据各自需求,对同一结构作出不同的功能评价。
对于一项具体实践,本书进一步提出,应当以实践主体的原始需求作为判断其核心产物功能是否成立的依据。
因此,目标已经实现,并不必然意味着原始需求得到满足。
方案得到正确执行,也不能直接保证实践取得预期结果。
反过来,目标构建或方案执行出现偏差,也不必然排除最终形成能够满足原始需求的功能结构。
系统功能的判断,需要考察实践实际造成了什么变化,以及变化后的要素与连接关系,是否能够在相应条件下发挥满足需求的作用。
实践产物也不必然表现为一个从无到有的新物体。
实践可以形成新的结构,也可以改造既有结构,使其恢复、改变或获得相应功能。
主体自身同样可以成为实践客体。
例如,在学习和训练中,实践可能使本体相关结构及其功能状态发生变化,从而满足主体获得某种能力的需求。
但是,实践结果具有某种有利作用,并不意味着已经证明形成了相应系统。
如果要将实践的核心产物认定为系统,就需要进一步明确系统边界、相关要素、连接关系,以及功能得以实现的条件。
同时,还需要区分实践利用的既有系统、实践改造的系统,以及实践实际形成的功能产物。
不能将原本已经存在的系统及其功能,不加区分地认定为本次实践创造的结果。
由此,本书提出的成功实践核心产物具有系统性的命题,应当接受独立的结构与功能检验。
只有明确这种判断依据,系统概念才能对实践产物提供有效解释,而不只是对需求满足结果的重新命名。
五、理论的适用范围与未竟问题
经过前十章的构建与分析,《行为逻辑》已经形成具有明确研究范围与基本概念边界的理论框架。
这一框架可以用于分析主观能动实践中,需求、动机、目的、目标、方法、方案、实际行动与功能结果之间的关系。
它也能够说明实践与一般行为之间的联系,以及为什么反射和某些习得反应不能直接纳入完整的九环节模型。
但是,本书仍然存在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首先,九环节划分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本书对各环节作出了定义与区分,但这些区分是否比其他行为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还需要经过系统比较。
其次,雪球式全信息包含能否建立更加严格的论证标准?
如果这一原理只是一种概念定义上的递归包含,那么其独立解释价值仍然有限。
因此,需要进一步说明,它能够揭示哪些无法仅凭一般逻辑依赖关系得到的内容。
再次,复杂实践如何纳入统一模型?
现实中可能同时存在多个需求、多个目标,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冲突。
同一实践还可能经历多次目标调整、方法更换及方案修订。
这些情形对于九环节的分析范围及其信息包含关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最后,系统性命题如何接受独立检验?
本书以系统的要素、连接与功能解释实践产物,但不能通过事后扩大系统边界或重新解释需求,使所有结果都自动符合理论。
系统的成立,需要具有可以明确分析的结构条件与功能依据。
因此,本书完成的是理论框架的初步构建及案例层面的检验,尚未完成对其普遍性、必要性与独立解释优势的充分证明。
这些问题构成了后续研究需要继续解决的内容。
六、研究的终点与新的起点
回到最初的问题:生命个体为什么会产生行为,又如何通过行为改变自身及周围世界?
对于一般行为,需要考察生命个体的内外条件、相关机制及其实际作用。
对于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实践,则可以进一步从主体对自身的认识出发,考察需求如何形成、目的如何确立,以及主体如何构建并实施实现目标的行动信息。
实践发生之后,主体及客体的状态可能改变。
这些变化如果形成相应的功能结构,并能够在规定条件下满足原始需求,就可以从系统产物的角度进一步分析。
新的状态还可能成为后续认识与行为的条件。
当行为结果中的相关信息进入主体认识或其他调节机制,并影响后续活动时,便形成相应的反馈关系。
因此,九环节模型既可以用于分析一次完整实践,也能够与更广泛的行为循环建立联系。
从存在到系统,是本书对一次完整主观能动实践所作的逻辑构建。
从实践结果到新的认识,则使一次实践的结果可能成为后续实践的起点。
这种连续关系,使行为不必被理解为彼此孤立的单次活动。
至此,《行为逻辑》完成了从一般行为、主观能动实践到系统功能的基本理论论述。
本书提出的九环节模型及雪球式全信息包含原理,仍然需要接受进一步的逻辑论证、实际检验与学术比较。
一套理论的价值,最终取决于它能够解释什么、能够区分什么,以及面对不符合预期的现象时,能否明确自身的适用条件与局限。
《行为逻辑》的研究将在这一基础上继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