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月走了整整一个月。十二月初的一天她忽然又出现了,顶着呼啸的北风站在医馆门口,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脸上的表情既心虚又急切。
"姐!孩子呢?!我要把孩子接走——"
顾清月正在里屋哄孩子睡觉,听见声音走出来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你当初把他扔在我门口的时候,说什么来着?"
顾明月噎了一下,但很快又梗起了脖子:"我当时是没办法!现在我找到地方了,能养活他了!你把孩子还给我!我是他亲妈!"
顾清月站在门口看着她,门外北风呼呼地灌进来。她看了一会儿顾明月那张因为焦虑而有点变形的脸,然后转身进了里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几样东西——那份弃养信的原件、她这一个月给孩子买奶粉和衣物的收据、还有一张记录了这一个月来孩子健康状况的详细日志。
"你要孩子可以。"她把这些东西放在桌上,"这些东西你先看看。看完了再说。"
顾明月翻了翻那些东西,翻到弃养信的时候手抖了一下,翻到收据的时候脸色变了一变,翻到健康日志的时候她的表情忽然松动了——上面详细记录着孩子什么时候喂奶、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打预防针、长了多少体重、每天哭几次笑几次,字迹工整清晰,每一行都写得一丝不苟。
顾明月把这些东西看完之后,低着头站在桌边,手里的纸在她掌心里微微发颤。
"姐……"
"你不用叫我姐。"顾清月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你今天把孩子抱走,以后他的死活跟我没关系,但你今天也把话说明白——你以后不能再把他扔回来。第二,你放弃抚养权,我把孩子正式过继到我名下。你今天做了决定,以后就不能反悔。"
顾明月站在原地,嘴唇动了又动。
最后她小声说了一句:"我……我养不起他……"
"那就选二。"
顾明月低头站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那天下午顾清月带着顾明月去了派出所,在民警的见证下签署了抚养权放弃协议。签字的时候顾明月的手一直在抖,笔尖在纸上划了一道歪歪扭扭的痕迹。她签完字之后把笔放下,抬头看了顾清月一眼。
"姐……"
"我说了不用叫我姐。"顾清月把协议折好收起来,"孩子我会好好养。你走吧。"
顾明月转身走了。这回她没有回头,步子很快,走到巷口的时候被风刮得整个人缩了一下,然后拐过弯不见了。
顾清月站在派出所门口看着她消失的方向,风吹得她鬓角的碎发贴在脸上。
小赵在旁边小声问:"顾大夫,那个孩子……你起名字了吗?"
顾清月想了想。
"陆念安。"她说,"取个安稳的意思。"